近日,湖南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以旧换新”。
PART-01
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
本通知所指申请人应为依法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的企业,所指城市公交车应为上述企业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范围内,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具体由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
(二)补贴范围
1.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范围。申请人将名下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含当日)的老旧城市公交车(包括非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并购买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辆。
2.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补贴范围。申请人将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更换工作应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三、补贴标准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身长8米及以下车辆按12万元/辆,车身长8米以上车辆按16.5万元/辆进行补贴;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按4.2万元/套进行补贴。鼓励新购置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公交车。
PART-02
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一、报废更新实施时间、补贴标准与申请条件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
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三、具体申请条件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报废补贴资金: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仅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新购置补贴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已获得中央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